打击IUU捕捞国际日,聊聊IUU捕捞的“前世今生”
打击IUU捕捞国际日,聊聊IUU捕捞的“前世今生”
打击IUU捕捞国际日,聊聊IUU捕捞的“前世今生”IUU捕捞,即非法、未(wèi)报告和无(wú)管制捕捞(illegal, unreported and unregulated fishing),包括未经许可、违反管理制度、未履行报告义务(yìwù)、使用未登记注册渔船或在无管辖(guǎnxiá)水域从事有违养护义务的捕捞活动等。2017年,第72届联大可持续渔业决议将每年的6月5日定为打击IUU捕捞国际日,以期提高国际社会(shèhuì)对IUU捕捞的关注和重视(zhòngshì)。
而(ér)IUU捕捞这一概念是如何产生,又是如何被写入联合国文件,成为国际共识的呢?让我们来个穿越之旅(zhīlǚ)。
IUU捕捞制度最早出现是为了解决公海捕捞问题。1982年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》及1995年《鱼类种群(zhǒngqún)协定》提出(tíchū)建立分区域或区域渔业管理组织或安排,对跨界鱼类种群和高度洄游鱼类种群进行管理。这些建立的区域渔业管理组织从渔船注册(zhùcè)登记、渔获物报告等方面对捕捞作业提出相应要求(yāoqiú),通过提高(tígāo)捕捞门槛和监管成本将一些发展中国家(fāzhǎnzhōngguójiā)排除在外。
而事实上,建立区域渔业(yúyè)管理组织后,一些发展中国家仍然在公海上进行捕捞作业(zuòyè)。由于尚未加入区域渔业管理组织,这些发展中国家的捕捞活动不(bù)在美西方设计的制度框架下,也不受美西方设计的制度约束。为此,美西方认为需要推出新的制度框架,来规制这些发展中非(zhōngfēi)成员方的捕捞行为。在此背景(bèijǐng)下,美西方设计出IUU捕捞,进一步将发展中国家限定在其制度框架内,如果(rúguǒ)发展中国家不予配合,就将其排除(páichú)在合法公海捕捞之外。
为了能够让发展中国家接受新的(de)制度设计,美(měi)西方精心谋划了制度设计的背后科学支撑。美西方科学家称,1992年全球大型海洋捕捞(bǔlāo)渔船总吨位达到历史峰值,为156万总吨,而无管制捕捞等是导致这一问题的根本原因。与此同时,美西方积极开展工作,将上述问题写入《21世纪议程》,让联合国为此(wèicǐ)背书(bèishū)。为此,《21世纪议程》是继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》之后,第(dì)一份确定了现在所谓(suǒwèi)的IUU捕捞的国际法律文书。此后,区域渔业管理组织(zǔzhī)马上跟进。1999年,IUU捕捞概念(gàiniàn)在FAO第23届渔委会上正式确立下来。此后,IUU捕捞概念成为全球公认的概念和问题。
近年来,为了开展对华战略竞争需要,美国将IUU捕捞问题工具化、政治化、泛安全化并(bìng)不断予以强化。2014年,奥巴马政府推出(chū)“我们的(de)海洋大会”,“IUU捕捞”问题是大会的重点内容。2010 年,奥巴马政府提出(tíchū)“亚太再平衡战略”,特朗普、拜登政府先后(xiānhòu)将这一战略扩展为“印太战略”、“印太海域(hǎiyù)态势感知伙伴关系(huǒbànguānxì)”,以打击“IUU捕捞”为名,提升“印太地区”的海上监视能力。2022年6月,拜登签署(qiānshǔ)美国首份《打击IUU捕捞及相关虐待劳工的国家安全备忘录》,同年以所谓“IUU捕捞”、“强迫劳动”为由,制裁(zhìcái)中国2家远洋渔业企业及其附属实体(shítǐ)与157艘渔船。美国还每两年发布《国际渔业管理(guǎnlǐ)改善报告》,单方面将包括中国在内的国家认定(rèndìng)为“IUU捕捞国”并采取(cǎiqǔ)禁止进港的制裁措施(cuòshī)。同时,美国还以“IUU捕捞”为由,纠集菲律宾(fēilǜbīn)、日本、澳大利亚、印度(yìndù)等对中国进行海上遏制围堵,妄图重塑中国周边战略环境;与太平洋岛国和非洲沿海(yánhǎi)国家签署“随船观察员协议”,对中国渔船频繁开展登船执法;对拉美沿海国威逼利诱,以加强“打击IUU捕捞”能力建设为由,破坏中国与拉美国家的正常渔业合作,竭力将中国排挤出全球海洋治理体系。
与美国的(de)单边主义和霸权主义截然不同(jiéránbùtóng)的是,中国秉持负责任渔业大国的立场,积极践行“海洋命运共同(gòngtóng)体”理念,多措并举有效打击IUU捕捞,共同致力于实现SDG14.4目标。
一是(yīshì)建立健全管理制度。修订《远洋渔业管理规定》《渔业法》,出台《远洋渔船(yuǎnyángyúchuán)船位监测(jiāncè)管理暂行办法》《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远洋渔业公海转载管理的通知》《农业农村部关于促进“十四五”远洋渔业高质量(gāozhìliàng)发展的意见(yìjiàn)》等规章制度,全面严格履行国际法下船旗国义务。
二是严防严打非法捕捞(bǔlāo)。“行刑”叠加,构建打击非法捕捞的全链条监管体系。抓好源头管理(guǎnlǐ),实施远洋捕捞许可(xǔkě)、远洋渔业企业资格认定与年审、远洋渔业项目审批等制度。抓好生产(shēngchǎn)管理,实施远洋捕捞生产月度报告、渔船24小时实时动态(dòngtài)监控、派驻观察员等制度。抓好产出管理,实施远洋渔获物合法性证明(zhèngmíng)、兼捕报告等制度。惩治非法捕捞,开展日常执法,部署专项活动,加重处罚力度。
三是(sānshì)积极履行大国义务。积极承担港口国责任,推动加入(jiārù)《港口国措施协定》。履行市场国义务,对相关水产品实施进出口(jìnchūkǒu)合法性(héfǎxìng)认证。改革渔业补贴政策,加入《渔业补贴协定》。实施区域渔业管理组织(zǔzhī)养护和管理措施,履约成绩靠前。开展公海巡航执法,在北太平洋(tàipíngyáng)海域开展常态化海警巡航执法,在中西部太平洋渔业委员会注册海警执法船,与国际社会一道共同打击公海IUU捕捞。
IUU捕捞破坏了渔业捕捞秩序和水域生态环境,因此对水生生物资源、水域生态系统以及渔民(yúmín)生计福利均产生了严重的负面影响。为此,各国需要携手合作,共同打击IUU捕捞,而不是(búshì)将其(qí)沦为政治操弄(cāonòng)的工具。
作者是上海海洋大学海洋战略智库研究(yánjiū)中心办公室主任(zhǔrèn)、海洋生物资源与管理学院教授
IUU捕捞,即非法、未(wèi)报告和无(wú)管制捕捞(illegal, unreported and unregulated fishing),包括未经许可、违反管理制度、未履行报告义务(yìwù)、使用未登记注册渔船或在无管辖(guǎnxiá)水域从事有违养护义务的捕捞活动等。2017年,第72届联大可持续渔业决议将每年的6月5日定为打击IUU捕捞国际日,以期提高国际社会(shèhuì)对IUU捕捞的关注和重视(zhòngshì)。
而(ér)IUU捕捞这一概念是如何产生,又是如何被写入联合国文件,成为国际共识的呢?让我们来个穿越之旅(zhīlǚ)。
IUU捕捞制度最早出现是为了解决公海捕捞问题。1982年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》及1995年《鱼类种群(zhǒngqún)协定》提出(tíchū)建立分区域或区域渔业管理组织或安排,对跨界鱼类种群和高度洄游鱼类种群进行管理。这些建立的区域渔业管理组织从渔船注册(zhùcè)登记、渔获物报告等方面对捕捞作业提出相应要求(yāoqiú),通过提高(tígāo)捕捞门槛和监管成本将一些发展中国家(fāzhǎnzhōngguójiā)排除在外。
而事实上,建立区域渔业(yúyè)管理组织后,一些发展中国家仍然在公海上进行捕捞作业(zuòyè)。由于尚未加入区域渔业管理组织,这些发展中国家的捕捞活动不(bù)在美西方设计的制度框架下,也不受美西方设计的制度约束。为此,美西方认为需要推出新的制度框架,来规制这些发展中非(zhōngfēi)成员方的捕捞行为。在此背景(bèijǐng)下,美西方设计出IUU捕捞,进一步将发展中国家限定在其制度框架内,如果(rúguǒ)发展中国家不予配合,就将其排除(páichú)在合法公海捕捞之外。
为了能够让发展中国家接受新的(de)制度设计,美(měi)西方精心谋划了制度设计的背后科学支撑。美西方科学家称,1992年全球大型海洋捕捞(bǔlāo)渔船总吨位达到历史峰值,为156万总吨,而无管制捕捞等是导致这一问题的根本原因。与此同时,美西方积极开展工作,将上述问题写入《21世纪议程》,让联合国为此(wèicǐ)背书(bèishū)。为此,《21世纪议程》是继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》之后,第(dì)一份确定了现在所谓(suǒwèi)的IUU捕捞的国际法律文书。此后,区域渔业管理组织(zǔzhī)马上跟进。1999年,IUU捕捞概念(gàiniàn)在FAO第23届渔委会上正式确立下来。此后,IUU捕捞概念成为全球公认的概念和问题。
近年来,为了开展对华战略竞争需要,美国将IUU捕捞问题工具化、政治化、泛安全化并(bìng)不断予以强化。2014年,奥巴马政府推出(chū)“我们的(de)海洋大会”,“IUU捕捞”问题是大会的重点内容。2010 年,奥巴马政府提出(tíchū)“亚太再平衡战略”,特朗普、拜登政府先后(xiānhòu)将这一战略扩展为“印太战略”、“印太海域(hǎiyù)态势感知伙伴关系(huǒbànguānxì)”,以打击“IUU捕捞”为名,提升“印太地区”的海上监视能力。2022年6月,拜登签署(qiānshǔ)美国首份《打击IUU捕捞及相关虐待劳工的国家安全备忘录》,同年以所谓“IUU捕捞”、“强迫劳动”为由,制裁(zhìcái)中国2家远洋渔业企业及其附属实体(shítǐ)与157艘渔船。美国还每两年发布《国际渔业管理(guǎnlǐ)改善报告》,单方面将包括中国在内的国家认定(rèndìng)为“IUU捕捞国”并采取(cǎiqǔ)禁止进港的制裁措施(cuòshī)。同时,美国还以“IUU捕捞”为由,纠集菲律宾(fēilǜbīn)、日本、澳大利亚、印度(yìndù)等对中国进行海上遏制围堵,妄图重塑中国周边战略环境;与太平洋岛国和非洲沿海(yánhǎi)国家签署“随船观察员协议”,对中国渔船频繁开展登船执法;对拉美沿海国威逼利诱,以加强“打击IUU捕捞”能力建设为由,破坏中国与拉美国家的正常渔业合作,竭力将中国排挤出全球海洋治理体系。
与美国的(de)单边主义和霸权主义截然不同(jiéránbùtóng)的是,中国秉持负责任渔业大国的立场,积极践行“海洋命运共同(gòngtóng)体”理念,多措并举有效打击IUU捕捞,共同致力于实现SDG14.4目标。
一是(yīshì)建立健全管理制度。修订《远洋渔业管理规定》《渔业法》,出台《远洋渔船(yuǎnyángyúchuán)船位监测(jiāncè)管理暂行办法》《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远洋渔业公海转载管理的通知》《农业农村部关于促进“十四五”远洋渔业高质量(gāozhìliàng)发展的意见(yìjiàn)》等规章制度,全面严格履行国际法下船旗国义务。
二是严防严打非法捕捞(bǔlāo)。“行刑”叠加,构建打击非法捕捞的全链条监管体系。抓好源头管理(guǎnlǐ),实施远洋捕捞许可(xǔkě)、远洋渔业企业资格认定与年审、远洋渔业项目审批等制度。抓好生产(shēngchǎn)管理,实施远洋捕捞生产月度报告、渔船24小时实时动态(dòngtài)监控、派驻观察员等制度。抓好产出管理,实施远洋渔获物合法性证明(zhèngmíng)、兼捕报告等制度。惩治非法捕捞,开展日常执法,部署专项活动,加重处罚力度。
三是(sānshì)积极履行大国义务。积极承担港口国责任,推动加入(jiārù)《港口国措施协定》。履行市场国义务,对相关水产品实施进出口(jìnchūkǒu)合法性(héfǎxìng)认证。改革渔业补贴政策,加入《渔业补贴协定》。实施区域渔业管理组织(zǔzhī)养护和管理措施,履约成绩靠前。开展公海巡航执法,在北太平洋(tàipíngyáng)海域开展常态化海警巡航执法,在中西部太平洋渔业委员会注册海警执法船,与国际社会一道共同打击公海IUU捕捞。
IUU捕捞破坏了渔业捕捞秩序和水域生态环境,因此对水生生物资源、水域生态系统以及渔民(yúmín)生计福利均产生了严重的负面影响。为此,各国需要携手合作,共同打击IUU捕捞,而不是(búshì)将其(qí)沦为政治操弄(cāonòng)的工具。
作者是上海海洋大学海洋战略智库研究(yánjiū)中心办公室主任(zhǔrèn)、海洋生物资源与管理学院教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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